浙政發[2006]57號
行業協會是由同一行業經濟組織自愿組成,依法登記為行業性的非營利社團組織。改革開放以來,我省行業協會取得了迅速發展,在協調市場主體利益、提高市場配置效率、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行業協會的發展還存在著行業代表性差、職能發揮不到位、自律機制不健全、行政依附性強等問題。為適應加入世貿組織和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職能作用,現就推進我省行業協會改革與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行業協會改革與發展的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按照市場化原則推進行業協會改革與發展,爭取用5年左右的時間,初步形成適應我省產業特點和企業發展需要,布局合理、覆蓋面廣、功能完備的行業協會結構體系;初步形成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國際慣例的行業協會的組建、發展、運作和退出機制;初步形成保障行業協會健康有序發展的法律規范和管理體制。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化的原則。建立健全市場競爭機制,改革政府管理方式,規范政府監管行為,推進政會分開,確立行業協會的獨立法人地位,實現行業協會依法設立、民主管理、自律發展的市場化運作模式。
——堅持規范發展的原則。以發展為主線,以規范為手段,通過法律規范、政府監管、政策引導和行業自律,促進行業協會提高服務水平,增強自律能力,推進行業協會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堅持統籌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改造老的行業協會,發展新的行業協會,優化行業協會結構,協調行業協會改革發展進程中的各種關系,做到行業協會改革與政府職能轉變相結合,行業協會內部機制轉換與優化行業協會發展環境相結合,加強監管與政策引導相結合,推進行業協會統籌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行業協會改革與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推進政會分開。
1、機構分設。行業協會的辦事機構不得與政府部門合署辦公,已合署辦公的要進行機構分設。此項工作2006年下半年開展試點,2007年上半年全面推開,2007年底前完成。
2、人員分離。現職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在行業協會兼任職務,已兼任職務的,必須于2007年底辭去行業協會職務或辭去公職。
3、職能分開。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把應由行業協會履行的職能移交給行業協會,把適宜于行業協會行使的行業管理職能委托給行業協會。
4、財產分開。行業協會與政府部門財產不清晰的,必須于2007年底前完成資產劃分、明晰產權歸屬。
(二)落實行業協會職能。
1、行業自律職能。根據行業發展的要求制定行規行約并組織實施;依據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按照協會章程制定相應質量規范、服務標準;組織貫徹實施有關地方或國家標準并進行監督,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2、行業代表職能。代表行業企業或其他經濟開展行業調查研究,掌握行業動態,提出有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代表會員企業進行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調查、應訴和訴訟;協助會員開拓市場,參與協調貿易爭議;聯系相關國際組織,協調會員單位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向政府部門反映行業、會員訴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3、行業服務職能。收集、分析、發布國內外行業經濟信息;開展咨詢服務;建設行業公共服務平臺,開展產品展示、研發設計、質量檢測、招商等服務;組織展銷會、展覽會,舉辦報告會、研討會;組織人才、技術、職業、管理、法規等培訓;指導、協助會員企業改善經營管理。
4、行業協調職能。協調會員之間、會員與其它社會經濟組織之間或個人之間的事宜;協調本行業協會與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之間的事宜。
5、授權委托的其他職能。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政府部門的委托,開展行業標準起草、行業信息披露、行業糾紛裁決、資質資格認定、檢驗檢測以及行業規劃、行業統計、行業調查、公信證明等工作。
(三)優化行業協會結構布局。
1、調整整頓現有行業協會。對行業范圍過大且特征不明顯的行業協會,要引導其進行分立分設;對名稱相近相似、業務交叉重疊的行業協會,引導其合并重組。對自核準登記之日起6個月尚未開展業務活動或停止業務活動滿1年的行業協會,要依法予以注銷登記。
2、大力發展新的行業協會。按照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大力發展服務業和建設文化大省的總體部署,重點支持在電子信息、生物醫藥、裝備制造、環境保護、金融保險、文化旅游、現代農業、現代物流等領域培育和發展一批新的行業協會。
3、優化行業協會區域布局。各地要根據產業發展情況,制定行業協會發展規劃。打破行政區劃界限,支持企業集中、產品和市場優勢明顯的行業,組建全市性或全省性行業協會。優勢特別明顯的行業,爭取組建全國性行業協會。積極創造條件,吸引全國性行業協會、國際性行業組織的總部或辦事機構在我省落戶。
4、著力擴大行業協會覆蓋面。行業協會發展會員要打破部門、所有制、經濟規模等界限,注重吸收民營、外資企業等各類經濟組織入會,提高行業協會的代表性。吸收與行業相關的省內科研院所和符合條件的外省市在本省的同業經濟組織入會,增強行業協會的功能。行業協會會員數量要基本達到該行業單位總數的20%以上,或會員企業的銷售額達到該行業銷售額的50%以上。
(四)完善行業協會運行機制。
1、健全設立機制。行業協會的設立應由行業內企業或業主自主發起,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依法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取得法人資格。行業協會的章程、自律職能、運行機制、會費標準、行規行約等由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制定。行業協會的會長、秘書長等領導成員按照章程規定民主選舉產生,秘書長也可由理事會向社會公開招聘。
2、健全財務制度。行業協會要根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制度,設立專門的財務人員。會費的收支情況要定期向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并接受其審查。行業協會的資產屬于財政撥款、政府資助或社會捐贈的,要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并向社會公開。
3、規范收費行業。行業協會舉辦展覽會、展銷會、研討會、培訓等活動,允許有償服務,但不能以營利為目的,應本著公開、公平、合理的原則,公開收費依據和收支情況,自覺接受監督。
4、健全人事制度。行業協會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人員要實行會員聘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化人員年齡、專業結構,實現行業協會工作人員的職業化。
行業協會的基層黨組織建設,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行業協會改革與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加大政策扶持。行業協會按財政部門和民政部門有關規定收取的會費,不征收營業稅;行業協會的財政撥款收入、各級政府資助收入、按照省級以上財政和民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收入、社會捐贈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政府委托行業協會提供的服務,通過市場購買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進行。行業協會承擔政府部門授權或委托的職能,授權或委托的政府部門應當提供行業協會履行職能所需要的資金等物質保障。行業協會組織重大公益性活動,各級政府可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
(二)加強組織領導。行業協會改革與發展涉及各行各業,情況復雜,任務繁重。各地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機構,按照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的要求,加快推進行業協會的改革與發展。省發改委、省民政廳要牽頭會同省級有關部門,負責做好全省行業協會改革和綜合協調管理,制訂行業協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促進行業協會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等各項工作。
(三)落實工作責任。政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切實做好行業協會改革與發展的各項工作。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依法行使對行業協會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等工作。業務主管單位負責行業協會所涉及的產業發展、行業規范、協會活動等方面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省發改委和省民政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實施全省行業協會改革與發展試點工作。
推進行業協會改革與發展是我省經濟社會改革發展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把行業協會改革與發展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地要從實際出發,抓緊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行業協會改革與發展工作順利推進。
浙江省人民政府